足球联赛的制度是怎样的呢

英超,西甲的球队是20支
足总杯,联赛杯是英国的杯赛
欧洲冠军联赛的前身是冠军杯 ,是欧洲国家间的杯赛

Ⅱ 足球队规章制度是什么

其实每个对都有起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其精华是相同请参考以下制度!
杭青足球队章程及管理架构一、总则
1、杭青足球队(以下简称球队)是由广大喜爱足球运动的球友自发组织的一个非赢利、非商业的业余团体。
2、球队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给广大喜爱足球运动的球友提供一个活动、交流的平台。
3、以“快乐足球为主,竞技足球为辅”为活动基础,并提倡“包容、平等、自助”三大原则。

二、球队组织机构
4、杭青足球队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为球队的决策及执行机构,负责处理球队的一切日常事务。
5、常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在球队内部为队员创造一个尽可能公平、公正、公开的活动环境。
6、常委会由经常参加球队活动、自愿为大家服务、能够较经常上网、具备一定相关能力的队员组成。
7、常委会的产生采取“队员自愿报名再由上届常委会讨论评价后决定”与“上届常委会根据球队实际情况向队员发邀请并征得同意后确认”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8、常委会由领队、队长、教练、纪委、宣传、财务等组成。常委会内部再分工负责球队的各项工作。
9、常委会的工作原则是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
10、常委会成员是本着自愿的原则义务为球队和队员们服务的。
11、常委会每届任期半年,可连任,任期届满前,必须完成下届常委会的改选工作。
12、常委会成员在任期内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常委职责,可以提出辞职,所空出的常委位置由其他常委投票选出。
13、常委会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球队的相关事务。
14、球队公共事务由常委会开会讨论后投票决定。一般问题得到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重大问题则必须达到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
15、鉴于球队的业余性及非商业性,常委会再设核心常委五人,要求核心常委在没有召开常委会的情况下,至少一个月聚会一次,以交流和处理球队事务。

三、球队财务
16、球队共设立“公共基金”和“个人基金”两个基金。公共基金由球队各类活动的节余组成;个人基金则是按照平等原则对所有队员等额收取而构成。
17、基金的支出必须用于球队的公共支出,或填补各类活动费用的小额差额。
18、基金的支出必须得到领队和财务人员的同意,如果领队没有在场,则必须得到在场常委的多数同意,否则不允许在基金中报销。
19、由财务对球队基金进行管理,若活动中无财务人员到场,则由活动召集人临时担任财务工作,事后必须及时发布财务帖,并将经费节余及时移交财务人员。
20、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公布活动的财务报告,并对球队基金及每次活动的经费负有安全责任。

四、队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1、按照自愿的原则,欢迎广大足球爱好者加入球队。欲加入者只需在足球版活动召集帖里面报名并参加足球活动,即自动成为球队的队员。队员加入球队不需要支付加入费用。队员同时有退出球队的自由,并不需说明理由。
22、队员有参加足球队召集的一切活动的权利,但参加活动时应自觉遵守召集帖内容的要求,必须服从常委会以及活动召集人的安排。
23、队员有对球队的活动、建设、发展等问题提出建议的权利,并可以要求列席常委会,但没有表决权。
24、队员在队内必须服从常委会的决议,并在活动中接受常委会或其指定人员交办的正当的力所能及的任务。
25、队员不得做有损于球队形象、声誉的事情。
26、队员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互助。
27、队员在足球版发帖时必须遵守网站以及足球版的各项规定,且每个队员只能用一个网名在足球队活动和发帖,若确有苦衷需要使用“马甲”,则必须让其他队员知道。

五、球队活动
28、球队活动分为固定活动和临时活动,内容包括足球训练活动、比赛活动、美食活动以及其它娱乐活动。
29、每次活动均由召集人事先在足球版发活动召集帖,参加活动的队员必须按要求报名(受条件限制的队员可以委托其他队员代为报名)并得到召集人的确认方可参加活动,以便于召集人统筹安排。没有报名但参加活动的队员,如果对活动的进行或其他队员造成了不良影响,应主动接受相应处罚。
30、球队召集的任何活动,均不可收取组织费用,活动中所产生的正常费用支出由当次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分摊。如有结余,则在征得参与活动人员的同意后列入足球基金。
31、球队不定期组织对外比赛,各队员均可对外联系比赛,但必须以球队名义组织。参赛队员应自觉服从球队和教练的安排,非参赛队员应积极到场为球队助威。
32、如遇到来不及发帖组织的临时比赛或其他活动,则不得与球队公开组织的活动相冲突。
33、球队不定期对队员进行足球基本功培训,队员应尊重教练的劳动。

六、附则
34、本章程的修改权以及解释权归杭青足球队常务委员会。
35、本章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

Ⅲ 足球队规定是什么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六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六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八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八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一码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八码(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 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大麻或黄麻编的细小。

Ⅳ 足球队的制度

中国职业足球队组建
目前,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组建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买断俱乐部的冠名权,体育局或足协以原足球队的运动技术和队名所有权作价投资组成俱乐部的政企联办型;二是企业出资入股,体育局或足协以原足球队的运动技术和队名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组成俱乐部的股份制公司型。这两种俱乐部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问题有:1.基础不稳定;2.产权不明晰;3.组织机构不合理;4.经营机制不完善。
中国职业足球队命名
国内足球俱乐部由于自身经营能力的有限,只有给企业打胸前广告,才能得到企业的资金投入,所以不得不在每次找到赞助企业后重新注册俱乐部名称,从短期时间来看不会给俱乐部带来什么影响,但从长期的社会效应来看,损失是巨大的。总是更换名称势必会影响自己的产业开发,品牌式的产品就不可能形成。
职业足球队收入来源主要有:
1.门票收入,包括本国联赛和杯赛、国际联赛、友谊赛、出访比赛等的门票收入。2.电视转播收入,在欧洲有发达的收费电视系统,使电视转播收入不断上升,球队如果能在本国联赛中取得好成绩打进欧洲冠军杯和联盟杯,其电视转播收入就会水涨船高,也有一些著名的俱乐部如曼联通过建立了自己的收费电视频道来增加俱乐部的收入。3.广告、商业赞助收入,电视转播促进了职业足球的飞速发展,同时也让商家看到了球队和球星身上巨大的广告效应以及相应的商业价值,当然俱乐部名气越大赞助的金额也就越高。4.市场开发收入,欧洲国家的俱乐部一般拥有属于自己的球场,即使没有属于自己的球场,也可以长期低价租赁政府所有的球场,这样俱乐部可以利用球场开展多种经营如餐厅、酒吧、出租等。另外,在欧洲几乎每个俱乐部都有自己的专卖店,通过销售服饰,纪念品等来增加收入。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经营机制不完善,表现在经营项目少,收入比例分配不合理,没有一个成熟的经营理念。建议应该利用俱乐部队名建一些专卖店,开发一些有球队自身特点的球迷产品,象队衣、纪念品、围巾、帽子等。

Ⅳ 足球的规则是什么

足球比赛规则

第一章 比赛场地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 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国际比赛
长度: 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 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球门区
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 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18码)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旗杆
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
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梁组成。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
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中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
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杆或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
在比赛场地外的地面技术区域内和距边线1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出现。
另外,在球门线和球门网之间的区域内也不允许有广告出现。

•决议五
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

•决议六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2

第二章 球

质量和测量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第一种,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第二种,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第三种,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第三章 队员人数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四章 队员装备

安全性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
•运动上衣;
•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护袜;
•护腿板;
•足球鞋。

护腿板
•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
•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
•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守门员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此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
•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
•裁判员在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寒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以上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3

竞赛规则注解2

第五章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